艾略特诗学思想观照下的《J•阿尔弗瑞德•普鲁弗洛克的情歌》
摘要:T.S.艾略特是20世纪美国著名诗人。他在很多方面取得了重要成就,为英美文学做出了巨大贡献。他的影响一直持续到今。《J.阿尔弗瑞德. 普鲁弗洛克的情歌》是其早期的作品,但在其所有的作品中却占有重要的位置。
关键词:艾略特;情歌
上世纪最初几年的美国诗坛一直笼罩在阴郁而死气沉沉的氛围中。随着惠特曼和迪金森的辞世,整个诗坛充斥着一股浓厚的道学气和矫揉造作的伤感,或者以仿制先贤的诗歌为能事。从1900年到1910年,整个十年都沉浸在这样的氛围中。
沉浸得太久,必然会产生各种不满和反感,这种情绪尤其在年轻一代中得到生长和蔓延。读者们痛苦的发现旧的艺术标准已经不再是衡量现代生活的标尺。1912-1914这三年见证了各种创新的诞生。有迹象表明,新的诗歌革命正在萌生,在范围和意义上已经有别于1855年惠特曼那个时代。新生代的诗人们开始用诗歌来诠释新时代的已为人所接受的各种规则,而涉及的主题也是从前尚未企及的,这样使得诗歌的领域变得更加广阔。现代生活是支离的破碎的。从哲学和宗教意义上来说,尤其是西部的生活,更是一种破碎的文明而不再是一个信仰的整体。 新生代的诗人们用各种新的方式和技巧来表达新的生活,事实上他们已经领导了一场美国近代诗歌革命。①
随着资本主义的高速发展,在享受物质极大丰富的同时,整个资本世界也在经历着无序发展所带来的巨大痛苦。人被迫卷入了为追求短期利益的漩涡,他们所在乎的是能从社会中得到什么。经济社会中的这种趋势也直接导致了精神世界的混乱。物质生活的繁荣并没有给人们带来幸福,相反的,极度的空虚感却牢牢地占领了人的心灵。物质世界的混乱很快就在知识界得到了反应。许多艺术家对于各种现象开始思考并寻求原因。而他们所发现的是旧的或传统的事物已经表达过滥,他们所要做的应该是开发新的领域来建立他们自己的世界——将目光投向他们所居住的这个真实的世界。一些作者试图用新的技巧来表达自己的思想,并尽力进入人的内心世界来分析各种各样的心理问题。就像艾略特、庞德,或者从实践上来看几乎是其他所有的人都对诗歌中新的声音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当我们在研究20世纪美国诗歌时,决不能将艾略特置于视野之外。他对于上世纪英美文学的贡献是无人可比的,而这种贡献在许多方面都能被察觉。他怀着极大的勇气来使其诗歌显得新颖,绝不屈服于传统的模式。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领导了一场诗歌革命,改变了对于诗歌的传统观念。他以一种全新的方式引导人们去审视和探究诗歌本身的发展,以及诗歌与社会及个人的关系。在文学批评领域,艾略特提出了许多新的观点大大a扩展了人们的美学思想。而作为一名戏剧家,他又激发了美国的戏剧创作,写出了很多重要戏剧,为他在英美戏剧史上赢得了稳固的地位。我们或许能说,艾略特可以被视为美国现代文学之父。
1888年,T.S.艾略特生于密苏里州的圣路易斯。他祖父曾为华盛顿大学的建立出过力。艾略特的父母也都受过良好的教育,这使他在教育方面得到了很好的开发,尤其在古典文学方面受其父母的影响甚巨。1906年艾略特进入哈佛大学师从George Santayana(1863-1952)、Barrett Wendell,和Irving Babbitt (1865-1933)。他们的新人文主义思想对艾略特的学术成长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在哈佛期间,艾略特阅读了Dante,并将其视为最尊敬的诗人。法国诗人Jules Laforgue也是艾略特的阅读重点。Laforgue以其非凡的智慧和对视觉表象娴熟的运用,使其对现代城市生活的刻画入木三分,同时也为艾略特的写作注入了独特而新颖的语言。而十七世纪一批形而上学诗人,如John Donne等也深深地影响了艾略特,他自己也承认受他们的恩惠颇多。1911年,艾略特完成了《J.阿尔弗瑞德. 普鲁弗洛克的情歌》(以下称《情歌》)的写作,该诗带有显著的感情色彩。在哈佛取得了硕士学位后,艾略特又前往巴黎和牛津学习,并于1915年在英国定居,做过教师,银行职员,也为出版商写书评,其间也继续他的诗歌创作。1922年出版了他划时代的代表作《荒原》,充分反映了战后欧洲的精神危机,并被认为是“迷惘的一代”的宣言。《荒原》一诗不仅奠定了艾略特在美国诗坛的领导地位,同时也开创了“荒原诗派”,随后的海明威和福克纳都成为其成员。
艾略特尽力使其诗歌更精细,更准确,并充满象征意味。他认为十八世纪的诗歌过于理论化,而十九世纪的诗歌又太感情用事。他认为诗歌应该是智慧和情感的集合体,从这一点上来看,十七世纪诗人那些具有创造性的写作技巧很值得现代诗人们效仿。但同时又得摆脱浪漫主义诗歌中那些自我为中心的表达。艾略特认为诗人应该在诗歌中牺牲自我,或者从诗歌中撤出来。他曾经说过,“诗人不是一个要表达的个体,而是一个媒介——只是一个媒介而不是个体,以独特而出人意料的方式将印象和经验结合在一起。”②因此诗歌不是情感的放任,而应是诗人个人情感的撤离;不是个体的表达,而是个体的缺席。诗人应该找到客观的相关语来表达。换句话说,就是从一系列的意象中来表达自己。艾略特的创新也表现在诗歌中他有意识地避免句子或段落的关联性。他只是将一系列的意象编织起来,摒除任何评论性诗句的出现。他要让读者自己去理解诗歌的含义,而不是通过诗人来告知。此外,他也常常引用前人的诗句来丰富诗歌的内涵。同时在诗句中糅合书面语和口语来达到非同寻常的效果。
艾略特具有精炼的敏感性。他是感受到现代生活的无意义和碎片化的早期作家之一。他以敏锐的观察力看到了现代生活中最令人厌恶的一面。就如同他的追随者Archibald Macleish,曾雄辩地指出一样,艾略特的五、六十行诗比那些批评家们所有著作加起来还要意味深长。因此,他在那个充满争论的时代成为了毫无争议的领袖。然而,他对于秩序、形式和规则的追寻导致他不断地滑向保守主义和宗教拯救。1927年他宣称自己在政治上是个保皇主义者,在文学上是个古典主义者,在宗教上是个英国国教教徒。
对于艾略特诗学的理解有助于我们来感受他的诗歌。我们可以回过头来看看他的早期作品《情歌》。诗歌《情歌》所描述的是一位羞涩的中年男人,他想要向一位女士求婚,但又难以启齿。J. Alfred Prufrock不光是爱略特诗中的人物,他也是早期现代主义者的代表——害羞、有教养、过分敏感、性无能、好沉思默想,又孤独自我。如果说没有比Henry James的小说更能展现西方社会维多利亚时期上层生活的话,那么,也没有比埃略特早期的几行诗更能反映现代生活中梦幻的虚假的意识。我们可以看出普鲁弗洛克在诗歌中的悲剧色彩尤为显著。他身上所带的诅咒就是他的理想主义,可以知道一切,却从不付诸实际行为。他就像是生活在生命和死亡的中间,像是风箱里的老鼠又两头受堵,既不搭着生命又不属于死亡。他渴望爱情,却又没有勇气去追求。他对生活充满了失望,在发现了生活的空洞无聊时,却又找不出任何改变的方法。《情歌》充分发掘了生活挫折和情感冲突的主题。③
诗歌的标题是个极大的讽刺。虽然被称作情歌,但实际上是爱情的丧失。情歌这个标题具有很强的浪漫主义色彩,但真正的内容却和浪漫毫不搭界,整篇是冗长的自言自语和一些毫无诗意的事物。标题和内容对比所产生的不和谐的讽刺效果能给读者带来深刻的印象。
诗歌的题词来自于但丁的神曲地狱。身处烈火中的蒙泰菲尔德罗伯爵在回答但丁关于作伪证而被谴责的身份时说到:“假如我认为,我是回答 / 一个能转回阳世间的人 / 那么,这火焰就不会再摇闪。/ 但既然,如我听到的果真 / 没有人能活着离开这深渊 / 我回答你就不必害怕流言。”
《情歌》的题词通过互文性将主人公的问题用表达性的语言和诗人的问题联系起来。《情歌》是一篇充满戏剧性的独白,一种对演讲的模拟。当然以题词开篇还是表明了其作为文本的性质。引用另一个原型的自白也大大降低了表述的迫切性,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开篇的“Let us go”已经是成了“end of something ”。与此同时,题词也将主人公归入到与所引人物的相似性中。所有这些都陷入了一个自我表述的圈,而将诗人自己封存在一个字面“真实”的空间,排除其个人的生活,使读者明白诗人是实实在在的在讲述另一个人的故事。普鲁弗洛克预言似的诗意的表达反映了其自身超现实的幻想和对现实的无知。历史的编码和媒介的限定,使得文本淹没在不断的修正中,而人声淹没在现实和超现实的声音中。
题词的意义在于使读者意识到普鲁弗洛克和蒙泰菲尔德罗伯爵一样处在地狱或者类似地狱的环境中。而普鲁弗洛克不像伯爵有任何的罪孽,这样的比拟给人一种强烈的讽刺感。题词同时也意味着现代人所处的也是如同地狱一般的境地。开篇的“Let us go then/ you and I”,这似乎又是一个带有听众的独白。
代词“我”的使用表明听众的不确定性。在许多戏剧性的独白中,听众都不是确定的,读者被邀请进来扮演单方对话的听众。当然在《情歌》中, 是否存在一个真实的对话并不确定,可能“我”只是在做一个内心的自我讨论,又或者读者是被直接述说的对象。而代词“你”的使用(形成与“我”的对立)同时横跨在两方之间——普鲁弗洛克思想的内外,或者是情景的内外。此时读者的情况类似委拉斯开兹《宫娥》的观者,是在观察画家作画的场景,还是在观察通过镜子所知的西班牙王和王后的肖像。《情歌》的读者似乎就介于情景的内外,既不是画中人,也不是被画者,而是横跨在这两者之间。
诗歌一开始就生动的展现了现代西方社会的情景,从某种角度来看,正显示了诗人对整个社会危机的深切关注。随着夜幕的降临,普鲁弗洛克带领着我们去拜访这座城市,去拜访他的内心世界。读者随着普鲁弗洛克意识流的引领去窥视一番他内心的激烈运动。艾略特善于运用隐喻。我们常常会为他的独特技巧而震惊:黄昏和麻醉在手术台上的病人;街道和冗长的争论——读者只有自己去体会这些隐喻间的相似处。艾略特不像大部分诗人那样将抽象的事物用具体的事物来比拟,而是背其道而行之。场景给读者留下的深刻印象正是诗人所要达到的独特效果。诗歌接下来就如同是电影碎片,诗人像是在用蒙太奇的技术向我们展示着普鲁弗洛克的内心世界。他在想什么,他要吃什么,他害怕什么,所有这些一步步陆续展现在我们面前。上层社会的俱乐部是个什么样,主人公穿的是什么,又有哪些人围绕在他的旁边,这些细碎的内容就像面包屑一样洒得到处都是。诗歌除了那离奇的生动描述外,结构的省略、奇怪的并置、链接的缺失使得整篇诗歌看起来支离破碎,没有一样是有逻辑的表达。阅读和欣赏时,读者就如同是树间的猴子,随着诗人从一个场景跳到另一个场景,从一个主意跳到另一个主意。当然,到读完整篇诗歌时,读者对普鲁弗洛克所说的一切还是有一个清晰的印象。整个诗歌的感觉并没有一点不和谐,不切题或者是唐突和生硬。
艾略特擅长在他的诗歌中写些平常的事物,用口语来描写日常生活,将丑陋的事物和美好的严肃的事物作比较。各种形式的比较在他的诗歌中俯拾皆是。在《情歌》中,我们就能看到这样的诗行,“The yellow fog that rubs its back upon the windowpanes/ Licked its tongue into the corners of the evening, … ”。此处拟人的用法将浪漫气氛一扫而空,而像“舔”、“擦”这样的词汇也毫无诗意。但他给读者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并产生一种无聊、病态、自暴自弃、肮脏、粗俗的感觉。然而就在第二十一行,艾略特又给我们一个美好的意象,“a soft October night”,和那黄色的烟雾形成鲜明的对比。通过这样的对比,自然产生一种不和谐、非自然和惊讶的效果。在第二十八行,诗人又将谋杀和创新两词并列,带给读者又一个强烈的冲击。诗人就是在这样强烈的对比中表现出二十世纪初资本主义社会所充满的混乱和矛盾。一方面,人们创造了现代工业文明,而另一方面,他们有扼杀了富含价值的传统。从这两个词中读者可以清晰地感受到资本主义社会当时的状况。诗歌中,艾略特还让普鲁弗洛克在吃喝中思考一些严肃的问题,就像哈姆雷特关于生和死的问题。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普鲁弗洛克平时从未思考过这样的问题,只是对于这样的问题他无能为力,不能改变什么,只能用咖啡勺量走他的人生,从而也再次显示了普鲁弗洛克的无能。《情歌》中最大的一个对比就是普鲁弗洛克打算做的和实际做到的比较。他可以构思英雄的行为,但却无法实现;他可以将自己的行为看得非常伟大,但却什么也不是;他可以将自己视为从冥界复活的拉撒路,却又不能突破死亡;他也可以将自己视为充满力量的施洗约翰,而事实上却是一个毫无目标,傻乎乎浪费生命的俗人。
一般认为艾略特的诗歌难懂,关键在于他使用较多的引语和典故,增强诗歌的互文性,大大扩展了诗歌的内涵。这在《情歌》一诗中可以明显感觉到。欣赏艾略特的诗歌在于能很好的理解他思想的精华——将过去、现在和未来有机的融合在一起。将过去的文本和他个人的痛楚体验打成一片,形成既丰富,又怪异,同时又广博且不带个人色彩的风格。当然这对读者来说是艰难的,如果不能理解艾略特的写作特征又没有一定的阅读量,对其诗歌往往会不知所云,甚至会被他诗歌中的一系列意象搞得一头雾水。艾略特对现代社会负面现象的描写只有通过与旧时代积极面相比较才能体会到。这或许也是在艾略特逝世后的几十年里,他的声望不断下降的原因。现代社会的读者已经不再怀有对旧时代的感情,已经沦落为艾略特诗歌中所描写的那些角色,而毫不自知,想让他们去理解艾略特自然是困难的。所以,艾略特被认为太学术化,或者被批评为消逝的新古典主义,也就不足为奇了!
《情歌》完成于1911年,当时艾略特才二十三岁。但就在这首早期作品中,我们已经能清楚地感受到他鲜明的风格。后来所谓的“荒原”风格或许也就肇始于该诗,而成熟于他后期的作品中。因此《情歌》或许可以被看作是艾略特诗歌生涯中的第一个里程碑。
参考文献:
1.Chang Yaoxin, A Survey of American Literature [M], Nankai University Press, 1997 (p.93)
2.Mutlu Konuk Blasing, American Poetry: The Rhetoric of Its Forms [M], Yale UP, 1987 (p.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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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艾略特;情歌
上世纪最初几年的美国诗坛一直笼罩在阴郁而死气沉沉的氛围中。随着惠特曼和迪金森的辞世,整个诗坛充斥着一股浓厚的道学气和矫揉造作的伤感,或者以仿制先贤的诗歌为能事。从1900年到1910年,整个十年都沉浸在这样的氛围中。
沉浸得太久,必然会产生各种不满和反感,这种情绪尤其在年轻一代中得到生长和蔓延。读者们痛苦的发现旧的艺术标准已经不再是衡量现代生活的标尺。1912-1914这三年见证了各种创新的诞生。有迹象表明,新的诗歌革命正在萌生,在范围和意义上已经有别于1855年惠特曼那个时代。新生代的诗人们开始用诗歌来诠释新时代的已为人所接受的各种规则,而涉及的主题也是从前尚未企及的,这样使得诗歌的领域变得更加广阔。现代生活是支离的破碎的。从哲学和宗教意义上来说,尤其是西部的生活,更是一种破碎的文明而不再是一个信仰的整体。 新生代的诗人们用各种新的方式和技巧来表达新的生活,事实上他们已经领导了一场美国近代诗歌革命。①
随着资本主义的高速发展,在享受物质极大丰富的同时,整个资本世界也在经历着无序发展所带来的巨大痛苦。人被迫卷入了为追求短期利益的漩涡,他们所在乎的是能从社会中得到什么。经济社会中的这种趋势也直接导致了精神世界的混乱。物质生活的繁荣并没有给人们带来幸福,相反的,极度的空虚感却牢牢地占领了人的心灵。物质世界的混乱很快就在知识界得到了反应。许多艺术家对于各种现象开始思考并寻求原因。而他们所发现的是旧的或传统的事物已经表达过滥,他们所要做的应该是开发新的领域来建立他们自己的世界——将目光投向他们所居住的这个真实的世界。一些作者试图用新的技巧来表达自己的思想,并尽力进入人的内心世界来分析各种各样的心理问题。就像艾略特、庞德,或者从实践上来看几乎是其他所有的人都对诗歌中新的声音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当我们在研究20世纪美国诗歌时,决不能将艾略特置于视野之外。他对于上世纪英美文学的贡献是无人可比的,而这种贡献在许多方面都能被察觉。他怀着极大的勇气来使其诗歌显得新颖,绝不屈服于传统的模式。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领导了一场诗歌革命,改变了对于诗歌的传统观念。他以一种全新的方式引导人们去审视和探究诗歌本身的发展,以及诗歌与社会及个人的关系。在文学批评领域,艾略特提出了许多新的观点大大a扩展了人们的美学思想。而作为一名戏剧家,他又激发了美国的戏剧创作,写出了很多重要戏剧,为他在英美戏剧史上赢得了稳固的地位。我们或许能说,艾略特可以被视为美国现代文学之父。
1888年,T.S.艾略特生于密苏里州的圣路易斯。他祖父曾为华盛顿大学的建立出过力。艾略特的父母也都受过良好的教育,这使他在教育方面得到了很好的开发,尤其在古典文学方面受其父母的影响甚巨。1906年艾略特进入哈佛大学师从George Santayana(1863-1952)、Barrett Wendell,和Irving Babbitt (1865-1933)。他们的新人文主义思想对艾略特的学术成长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在哈佛期间,艾略特阅读了Dante,并将其视为最尊敬的诗人。法国诗人Jules Laforgue也是艾略特的阅读重点。Laforgue以其非凡的智慧和对视觉表象娴熟的运用,使其对现代城市生活的刻画入木三分,同时也为艾略特的写作注入了独特而新颖的语言。而十七世纪一批形而上学诗人,如John Donne等也深深地影响了艾略特,他自己也承认受他们的恩惠颇多。1911年,艾略特完成了《J.阿尔弗瑞德. 普鲁弗洛克的情歌》(以下称《情歌》)的写作,该诗带有显著的感情色彩。在哈佛取得了硕士学位后,艾略特又前往巴黎和牛津学习,并于1915年在英国定居,做过教师,银行职员,也为出版商写书评,其间也继续他的诗歌创作。1922年出版了他划时代的代表作《荒原》,充分反映了战后欧洲的精神危机,并被认为是“迷惘的一代”的宣言。《荒原》一诗不仅奠定了艾略特在美国诗坛的领导地位,同时也开创了“荒原诗派”,随后的海明威和福克纳都成为其成员。
艾略特尽力使其诗歌更精细,更准确,并充满象征意味。他认为十八世纪的诗歌过于理论化,而十九世纪的诗歌又太感情用事。他认为诗歌应该是智慧和情感的集合体,从这一点上来看,十七世纪诗人那些具有创造性的写作技巧很值得现代诗人们效仿。但同时又得摆脱浪漫主义诗歌中那些自我为中心的表达。艾略特认为诗人应该在诗歌中牺牲自我,或者从诗歌中撤出来。他曾经说过,“诗人不是一个要表达的个体,而是一个媒介——只是一个媒介而不是个体,以独特而出人意料的方式将印象和经验结合在一起。”②因此诗歌不是情感的放任,而应是诗人个人情感的撤离;不是个体的表达,而是个体的缺席。诗人应该找到客观的相关语来表达。换句话说,就是从一系列的意象中来表达自己。艾略特的创新也表现在诗歌中他有意识地避免句子或段落的关联性。他只是将一系列的意象编织起来,摒除任何评论性诗句的出现。他要让读者自己去理解诗歌的含义,而不是通过诗人来告知。此外,他也常常引用前人的诗句来丰富诗歌的内涵。同时在诗句中糅合书面语和口语来达到非同寻常的效果。
艾略特具有精炼的敏感性。他是感受到现代生活的无意义和碎片化的早期作家之一。他以敏锐的观察力看到了现代生活中最令人厌恶的一面。就如同他的追随者Archibald Macleish,曾雄辩地指出一样,艾略特的五、六十行诗比那些批评家们所有著作加起来还要意味深长。因此,他在那个充满争论的时代成为了毫无争议的领袖。然而,他对于秩序、形式和规则的追寻导致他不断地滑向保守主义和宗教拯救。1927年他宣称自己在政治上是个保皇主义者,在文学上是个古典主义者,在宗教上是个英国国教教徒。
对于艾略特诗学的理解有助于我们来感受他的诗歌。我们可以回过头来看看他的早期作品《情歌》。诗歌《情歌》所描述的是一位羞涩的中年男人,他想要向一位女士求婚,但又难以启齿。J. Alfred Prufrock不光是爱略特诗中的人物,他也是早期现代主义者的代表——害羞、有教养、过分敏感、性无能、好沉思默想,又孤独自我。如果说没有比Henry James的小说更能展现西方社会维多利亚时期上层生活的话,那么,也没有比埃略特早期的几行诗更能反映现代生活中梦幻的虚假的意识。我们可以看出普鲁弗洛克在诗歌中的悲剧色彩尤为显著。他身上所带的诅咒就是他的理想主义,可以知道一切,却从不付诸实际行为。他就像是生活在生命和死亡的中间,像是风箱里的老鼠又两头受堵,既不搭着生命又不属于死亡。他渴望爱情,却又没有勇气去追求。他对生活充满了失望,在发现了生活的空洞无聊时,却又找不出任何改变的方法。《情歌》充分发掘了生活挫折和情感冲突的主题。③
诗歌的标题是个极大的讽刺。虽然被称作情歌,但实际上是爱情的丧失。情歌这个标题具有很强的浪漫主义色彩,但真正的内容却和浪漫毫不搭界,整篇是冗长的自言自语和一些毫无诗意的事物。标题和内容对比所产生的不和谐的讽刺效果能给读者带来深刻的印象。
诗歌的题词来自于但丁的神曲地狱。身处烈火中的蒙泰菲尔德罗伯爵在回答但丁关于作伪证而被谴责的身份时说到:“假如我认为,我是回答 / 一个能转回阳世间的人 / 那么,这火焰就不会再摇闪。/ 但既然,如我听到的果真 / 没有人能活着离开这深渊 / 我回答你就不必害怕流言。”
《情歌》的题词通过互文性将主人公的问题用表达性的语言和诗人的问题联系起来。《情歌》是一篇充满戏剧性的独白,一种对演讲的模拟。当然以题词开篇还是表明了其作为文本的性质。引用另一个原型的自白也大大降低了表述的迫切性,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开篇的“Let us go”已经是成了“end of something ”。与此同时,题词也将主人公归入到与所引人物的相似性中。所有这些都陷入了一个自我表述的圈,而将诗人自己封存在一个字面“真实”的空间,排除其个人的生活,使读者明白诗人是实实在在的在讲述另一个人的故事。普鲁弗洛克预言似的诗意的表达反映了其自身超现实的幻想和对现实的无知。历史的编码和媒介的限定,使得文本淹没在不断的修正中,而人声淹没在现实和超现实的声音中。
题词的意义在于使读者意识到普鲁弗洛克和蒙泰菲尔德罗伯爵一样处在地狱或者类似地狱的环境中。而普鲁弗洛克不像伯爵有任何的罪孽,这样的比拟给人一种强烈的讽刺感。题词同时也意味着现代人所处的也是如同地狱一般的境地。开篇的“Let us go then/ you and I”,这似乎又是一个带有听众的独白。
代词“我”的使用表明听众的不确定性。在许多戏剧性的独白中,听众都不是确定的,读者被邀请进来扮演单方对话的听众。当然在《情歌》中, 是否存在一个真实的对话并不确定,可能“我”只是在做一个内心的自我讨论,又或者读者是被直接述说的对象。而代词“你”的使用(形成与“我”的对立)同时横跨在两方之间——普鲁弗洛克思想的内外,或者是情景的内外。此时读者的情况类似委拉斯开兹《宫娥》的观者,是在观察画家作画的场景,还是在观察通过镜子所知的西班牙王和王后的肖像。《情歌》的读者似乎就介于情景的内外,既不是画中人,也不是被画者,而是横跨在这两者之间。
诗歌一开始就生动的展现了现代西方社会的情景,从某种角度来看,正显示了诗人对整个社会危机的深切关注。随着夜幕的降临,普鲁弗洛克带领着我们去拜访这座城市,去拜访他的内心世界。读者随着普鲁弗洛克意识流的引领去窥视一番他内心的激烈运动。艾略特善于运用隐喻。我们常常会为他的独特技巧而震惊:黄昏和麻醉在手术台上的病人;街道和冗长的争论——读者只有自己去体会这些隐喻间的相似处。艾略特不像大部分诗人那样将抽象的事物用具体的事物来比拟,而是背其道而行之。场景给读者留下的深刻印象正是诗人所要达到的独特效果。诗歌接下来就如同是电影碎片,诗人像是在用蒙太奇的技术向我们展示着普鲁弗洛克的内心世界。他在想什么,他要吃什么,他害怕什么,所有这些一步步陆续展现在我们面前。上层社会的俱乐部是个什么样,主人公穿的是什么,又有哪些人围绕在他的旁边,这些细碎的内容就像面包屑一样洒得到处都是。诗歌除了那离奇的生动描述外,结构的省略、奇怪的并置、链接的缺失使得整篇诗歌看起来支离破碎,没有一样是有逻辑的表达。阅读和欣赏时,读者就如同是树间的猴子,随着诗人从一个场景跳到另一个场景,从一个主意跳到另一个主意。当然,到读完整篇诗歌时,读者对普鲁弗洛克所说的一切还是有一个清晰的印象。整个诗歌的感觉并没有一点不和谐,不切题或者是唐突和生硬。
艾略特擅长在他的诗歌中写些平常的事物,用口语来描写日常生活,将丑陋的事物和美好的严肃的事物作比较。各种形式的比较在他的诗歌中俯拾皆是。在《情歌》中,我们就能看到这样的诗行,“The yellow fog that rubs its back upon the windowpanes/ Licked its tongue into the corners of the evening, … ”。此处拟人的用法将浪漫气氛一扫而空,而像“舔”、“擦”这样的词汇也毫无诗意。但他给读者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并产生一种无聊、病态、自暴自弃、肮脏、粗俗的感觉。然而就在第二十一行,艾略特又给我们一个美好的意象,“a soft October night”,和那黄色的烟雾形成鲜明的对比。通过这样的对比,自然产生一种不和谐、非自然和惊讶的效果。在第二十八行,诗人又将谋杀和创新两词并列,带给读者又一个强烈的冲击。诗人就是在这样强烈的对比中表现出二十世纪初资本主义社会所充满的混乱和矛盾。一方面,人们创造了现代工业文明,而另一方面,他们有扼杀了富含价值的传统。从这两个词中读者可以清晰地感受到资本主义社会当时的状况。诗歌中,艾略特还让普鲁弗洛克在吃喝中思考一些严肃的问题,就像哈姆雷特关于生和死的问题。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普鲁弗洛克平时从未思考过这样的问题,只是对于这样的问题他无能为力,不能改变什么,只能用咖啡勺量走他的人生,从而也再次显示了普鲁弗洛克的无能。《情歌》中最大的一个对比就是普鲁弗洛克打算做的和实际做到的比较。他可以构思英雄的行为,但却无法实现;他可以将自己的行为看得非常伟大,但却什么也不是;他可以将自己视为从冥界复活的拉撒路,却又不能突破死亡;他也可以将自己视为充满力量的施洗约翰,而事实上却是一个毫无目标,傻乎乎浪费生命的俗人。
一般认为艾略特的诗歌难懂,关键在于他使用较多的引语和典故,增强诗歌的互文性,大大扩展了诗歌的内涵。这在《情歌》一诗中可以明显感觉到。欣赏艾略特的诗歌在于能很好的理解他思想的精华——将过去、现在和未来有机的融合在一起。将过去的文本和他个人的痛楚体验打成一片,形成既丰富,又怪异,同时又广博且不带个人色彩的风格。当然这对读者来说是艰难的,如果不能理解艾略特的写作特征又没有一定的阅读量,对其诗歌往往会不知所云,甚至会被他诗歌中的一系列意象搞得一头雾水。艾略特对现代社会负面现象的描写只有通过与旧时代积极面相比较才能体会到。这或许也是在艾略特逝世后的几十年里,他的声望不断下降的原因。现代社会的读者已经不再怀有对旧时代的感情,已经沦落为艾略特诗歌中所描写的那些角色,而毫不自知,想让他们去理解艾略特自然是困难的。所以,艾略特被认为太学术化,或者被批评为消逝的新古典主义,也就不足为奇了!
《情歌》完成于1911年,当时艾略特才二十三岁。但就在这首早期作品中,我们已经能清楚地感受到他鲜明的风格。后来所谓的“荒原”风格或许也就肇始于该诗,而成熟于他后期的作品中。因此《情歌》或许可以被看作是艾略特诗歌生涯中的第一个里程碑。
参考文献:
1.Chang Yaoxin, A Survey of American Literature [M], Nankai University Press, 1997 (p.93)
2.Mutlu Konuk Blasing, American Poetry: The Rhetoric of Its Forms [M], Yale UP, 1987 (p. 98)
投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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