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民主 制度
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思想发展中,有一个基本认识始终没变:即政治是人类走向文明的产物,其标志是国家的产生,而其历史动力是私有制的出现。因而,从一定意义上讲,政治是人类发展到一定阶段自觉创造的成果。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说:“随着城市的出现也就需要有行政机关、警察、赋税等等,一句话,就是需要有公共的政治机构,也就是说需要一般政治。”①政治因需要而产生,同样也因现实的需要而发展,在这个过程中,人们从现实经济和社会发展所提供的客观条件以及追求自我发展的主观愿望出发,从价值、制度和组织上来设计和安排政治生活,从而形成特定的政治生活形态,即政治文明。恩格斯认为国家的发展有“低级阶段”和“高级形式”之分。所以,在人类文明发展过程中,政治文明的发展在具有其内在的连续性的同时,还具有形态上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人类对自我解放和全面发展的不懈追求,是人类政治文明走向高级形态的强大动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正是在这种不懈追求下产生和发展的。
一
社会主义社会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基础上确立和发展的。关于社会主义政治,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有过经典论述:“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②在这里,马克思不仅指出了社会主义政治的本质,而且指出了社会主义政治的历史方位,即它是资本主义社会与共产主义社会之间的一种过渡形态。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就是在这样的历史方位上确立和发展的。这决定了这种政治文明虽然有明确的共产主义目标取向,但作为一种“过渡”,它的实际形态是在资本主义政治文明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恩格斯指出:“如果说有什么毋庸置疑的,那就是,我们的党和工人阶级只有在民主共和国这种政治形式下,才能取得统治。民主共和国甚至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特殊形式,法国大革命已经证明了这一点。”“对无产阶级来说,共和国和君主国不同的地方仅仅在于:共和国是无产阶级将来进行统治的现成的政治形式。你们比我们优越的地方是,你们已经有了共和国;而我们则不同,我们还必须花费24小时去建立它。”③显然,在马克思主义看来,现代民主共和国虽然是在资本主义政治文明发展中形成的,但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也完全可以借这个政治形势来确立和发展,因为,“共和国像其他任何政体一样,是由它的内容决定的”。④
因此,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的关键,就是要赋予民主共和国以新的内容,其核心价值就是使民主共和国成为广大人民当家作主的共和国。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就是使民主共和国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成为可以使劳动者不仅在政治上,而且在经济和社会上获得解放的政治形式。马克思认为,这种政治形态与资产阶级共和国政治形式之间的一个重要差别在于:在社会主义民主共和国下,“社会把国家政权重新收回,把它从统治社会、压制社会的力量变成社会本身的生命力;这是人民群众把国家政权重新收回,他们组成自己的力量去代替压迫他们的有组织的力量;这是人民群众获得社会解放的政治形式,这种政治形式代替了被人民群众的敌人用来压迫他们的假托的社会力量。”⑤所以,马克思认为,无产阶级革命所要反对的、或者说所要打碎的,不是哪一种国家政权形式,而是反对或者说打碎像蟒蛇那样缠绕在社会身上的国家强制本身,即资产阶级国家对社会的统治、压制和剥夺,从而使社会从国家强制中解放出来,真正成为决定国家的力量。马克思把这种共和国称为“社会共和国”,马克思认为“共和国只有公开宣布为社会共和国才可能存在”,⑥只有在这种共和国下,人民才能获得真正的解放,成为国家的主人。
显然,马克思主义对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理论把握,是基于其历史方位而展开的,既强调了它在形态上与资本主义政治文明之间的历史继承性,也强调了共产主义价值取向下的新的本质规定性。所以,社会主义实践过程中,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发展,既不能简单脱出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历史进程和现代政治发展的基本规律,也不能脱出社会主义社会历史使命所赋予的本质规定性,即发展以实现社会解放、人民民主为取向的民主共和国。
二
中国走上社会主义发展道路,是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在这个历史过程中,中国先后经历了旧民主主义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中国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正是在这样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孕育和成长的。
中国共产党人明确认为:资产阶级领导的旧民主主义革命虽然没有成功,但是这场革命所进行的建立民主共和国的实践,还是为中国共产党人领导的革命开辟了历史道路。所以,中国共产党人对辛亥革命这样评价道:“辛亥革命使民主共和国的观念从此深入人心,使人们公认,任何违反这个观念的言论和行动都是非法的。”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使民主共和国从观念转为现实,建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个共和国内含两个基本原则:一是人民民主原则:二是社会主义原则。1954年颁布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就是依据这两个原则制定的。
在近现代中国政治发展中,从传统的封建君主制到现代的民主共和制,中国人民经历了近一个世纪的奋斗和努力。所以,共和国在中国不是在一天24小时内建成的,而是一个世纪努力的结果。在这个过程中,中国人民,尤其是中国共产党人,不仅赋予了共和国最为先进的本质特征,即人民民主,而且赋予了共和国鲜明的中国特色,如人民代表大会制、民族区域自治、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等。列宁认为,每一个民族走到社会主义可以有不同的走法,同样,在民主的这种或那种形式上,每个民族也都会有自己的特点。正是基于这些特点,中国共产党在中国社会所开创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不仅具有丰富的现实基础,而且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逻辑。
然而,对于中国这样具有上千年政治文明发展史的国家来说,作为现代政治文明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不是中国传统政治文明发展的内生成果,相对中国传统政治文明来说,它是外生的政治文明。这个事实决定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在中国的巩固、发展和完善需要有一个过程。邓小平指出:“我们这个国家有几千年封建社会的历史,缺乏社会主义的民主和社会主义的法制。现在我们要认真建立社会主义的民主制度和社会主义法制。”⑧但是,这不能用“大跃进”的做法,必须是一个有步骤的发展过程。
另一方面,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内在逻辑决定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巩固、发展和完善不是靠自身所能完成的,它必须基于现实的经济和社会的充分发展。马克思主义认为,无产阶级革命是在现成的社会主义经济形式没有具备或者几乎没有具备时发生的,夺取政权只是革命的开始,它的基本任务是在夺取政权以后建设新的社会主义经济。这个社会发展逻辑决定了赢得政权的无产阶级只有用新型的政治形式去有效推动现实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才能使这种政治形式获得其存在和发展所需要的相应的经济和社会基础,并在与经济、社会实现良性互动中获得巩固、发展和完善。改革前后中国政治发展所出现的重大反差,从正反两个方面证明了这一点。由此可见,选择和确立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中国政治和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但是,要在中国社会巩固、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不仅需要政治本身的发展,而且需要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政治与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协调互动和平衡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途径。
三
马克思在其留下的文字中用过“政治文明”这个概念,至于这个概念的具体指向,马克思没有给予明确界定。在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中国共产党的理论体系中,首先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概括,因而,当提出“政治文明”时,人们就很自然地把“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物质文明”放在一起考察,强调政治文明的取向是制度,精神文明的取向是价值,物质文明的取向是器物。这种把握固然具有取向明晰的特点,且具有一定的现实性,但是,它容易把问题简单化。
实际上,政治生活是由多元因素构成的,是由多方力量决定的。任何一种政治文明,都是从价值、制度和组织这三个层面来体现的。在现代政治条件下,民主化发展对制度的强烈需求,使得现代政治文明的发展更多地表现为制度的建设和发展,表现为日益深化和扩展的政治制度化过程。但是,如果我们因此把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现实取向仅仅限于制度建设或实现民主的制度化,那么我们就会忽视对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中价值建设、组织建设的关怀。理论与实践表明,没有先进的价值理念,没有现代的社会组织,民主的制度化必将因缺乏必要的文化精神根基和社会基础而陷入困境。
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从现代民主政治建设和发展的内在规律出发,从价值、制度和组织层面上整体把握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建设和发展。从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到,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历史方位决定了这种把握必须同时关照到人类政治文明的发展规律、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要求以及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中国特色。政治的发展从根本上讲决定于现实的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但是政治发展所具有的相对独立性,决定了人们对政治发展深思熟虑的选择和安排依然对政治发展的大局具有重要的决定作用。所以,如何科学地选择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现实取向,合理地安排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步骤与进程,将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和发展的全局。就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现实取向来说,本文认为有以下四大方面:
第一,推进党的建设,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政党是现代政治运作的核心。在社会主义国家,党是整个政治生活的领导力量,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前提。党与国家、社会所形成的高度紧密关系,决定了党的组织形态、制度形态和运作形态,将直接影响整个国家的政治生活。党要在这种影响中真正成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领导力量,就不能脱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发展的基本规律,为此,党应该在推进民主政治发展的同时,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全面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
第二,发展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不仅具有价值上的意义,而且具有制度和组织上的意义。因而,发展人民民主是一个系统的民主政治建设和发展的过程,既要深入探讨人民民主的内在价值与精神,也要研究和设计人民民主的实现方式和制度安排。除此之外,借助经济和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社会结构和权力结构的变化,培养和发展人民民主实现的社会基础和组织力量,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第三,落实依法治国,实现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邓小平早就指出,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为此,他一再强调要实现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在法制层面关键是要健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在行动层面就是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这两个层面是相辅相成的,在目前条件下,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对实现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更具战略性意义。
第四,加强制度创新,增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社会主义是在实践中建设和发展的,其内在的制度优越性是在实践中得以不断展现和丰富的。在这其中,制度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不仅推动着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而且完善着社会主义社会的制度体系。只有成熟的社会主义制度,才有成熟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因而,推动制度创新,全面增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应是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的现实取向。作为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一个新境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应该为人类的解放和发展提供新的制度平台。
注 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版第3卷第57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3卷第314页。
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版第22卷第274页;《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4卷第734—735页。
④《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4卷第735页。
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3卷第95页。
⑥同上书,第104页。
⑦《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4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546页。
⑧《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48页
投稿方式:
电话:029-85236482 15389037508 13759906902
咨询QQ:1281376279
网址:http://www.xinqilunwen.com/
电子投稿:xinqilunwen@163.com 注明“所投期刊”